专利分案简述及注意事项
◆专利分案简述
指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做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专利局提起分案申请(即将一项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的申请)。
◆专利分案注意事项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驳回复审简述和流程
◆复审简述
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后,专利局仍认为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而做出的《驳回决定》,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驳回复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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